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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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

基本信息

层次

硕士

类别

学术学位

学习方式

全日制、非全日制

主建学院

化工与制药学院

共建学院

环境生态与生物工程学院

学科专业

学科门类

医学

专业代码

1007

专业名称

药学

英文名称

Pharmacy

所属一级学科名称及代码

药学(1007)

适用二级学科名称及代码

药物化学(100701),药剂学(100702),药理学(100706),微生物和生化药学(100705)

制定标准

按照一级学科修订


药学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位类型: 学术学位 学位层次: 硕士 一级学科(医学)代码:1007 授医学学位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致力于将学生培养成为能够在医药企事业单位胜任药物研究、开发、生产与临床应用等领域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学位获得者必须热爱祖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创新意识、系统的理论知识和扎实的专业技能,具备分析与解决复杂药学问题的能力。


二、学科简介及研究方向

药学是在人类与疾病斗争的漫长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门科学,具有悠久的历史,对保障人类的健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药学研究为发现新药、保障药物安全、有效、可供、质量可控提供理论指导与技术支撑。药学学科研究涵盖药物研发、药物生产、药物使用、药物管理的全过程。其研究内容包括药物新靶点的发现与确证,药物设计、筛选、制备或合成, 药物剂型和制剂的设计理论、处方及工艺,药物质量控制, 药物体内过程,药物作用机理与有效性、安全性, 临床合理用药,药事管理、药物经济、药物信息、社会药学与伦理等。本校药学一级学科下设四个二级学科,即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微生物和生化药学。

1.药物化学

药物化学是研究药物结构和活性的一门学科,主要内容包括药物的发现、分子设计、合成、生物活性测试和构-效关系,以及天然活性成分的分离、纯化和结构修饰等。药物化学的研究任务是发现先导物并进行结构优化,探索和发现新的高效低毒的新化学实体并用于创制新药。

2.药剂学

药剂学是将原料药制备成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疾病所需剂型的一门学科,主要内容包括药物制剂的基本理论、剂型设计、生产工艺、合理应用以及剂型与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及排出的关系等。药剂学的研究任务是设计与开发安全、有效、稳定、使用方便的药物剂型。

3.药理学

药理学是研究药物与机体间相互作用规律及其药物作用机制的一门学科,主要内容包括药效动力学和药代动力学两个方面。前者是阐明药物对机体的作用和作用原理,后者阐明药物在体内吸收、分布、生物转化和排出等过程,及药物效应和血药浓度随时间消长的规律。药理学的研究任务是为阐明药物作用及作用机制、改善药物质量、提高药物疗效、减少不良反应提供理论依据;研究开发新药、发现药物新用途并为探索细胞生理生化及病理过程提供支撑数据。

4.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是一门利用先进的分子生物学技术和生物化学技术等来研究生化药物、生物制品的一门新学科。其研究方向主要涉及微生物药物、蛋白药物、糖类药物、核酸药物等现代生物药物的研究与开发,具体包括生物技术药物设计关键技术、新型成药基因与成药蛋白的鉴定、基因工程药物的研究与开发、糖类药物的研究与开发、规模化细胞培养技术、天然生物药物的部分合成、传统生物药物(如中药)的现代化研究等。研究手段包括基因工程、蛋白质工程、细胞工程、化学生物学等现代生物学与现代化学方法与技术。


三、培养方式

根据培养目标要求,研究生的培养过程分为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两个阶段。为加强学生科学素质和科研能力的培养,在课程学习阶段和论文研究阶段应穿插完成科研与专业实习、实践环节等工作。

硕士生应在入学后一周内制订出培养计划,一般情况下应在第一学年内按照培养计划修满所选课程全部学分,于第五学期完成中期考核,并完成教学实践。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最长(含休学)不超过5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1年。

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提前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学习、教学实践环节和学位论文撰写工作,并符合毕业条件,经本人申请,导师和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批,可提前答辩,提前毕业。提前毕业时间不超过1年。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最低总学分要求为35学分,其中最低修课学分要求为28学分(学位课22学分,非学位课6学分)、开题报告2学分、学术活动2学分,中期考核1学分、教学实践环节2学分。


六、培养环节

序号

环节名称

安排及要求

学分

实施方式及考核标准

时间节点

1

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教育

根据教研厅〔2019〕1号文件要求开设关于“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教育”的必修课程(6学时,不计学分)。

0


新生教育环节

2

论文选题

完成课程学习和规定的学术活动,确定研究方向,按导师要求开展文献查阅和综述撰写。

2


3-4学期

3

学术活动(含创新创业实践)

按照《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管理规定》开展,学术活动总学分数为2,完成规定的一半学术活动工作可取得1个学分。研究生在论文开题前应取得1个学术活动学分,在申请毕业答辩前取得剩下的1个学术活动学分。

2


2-5学期

4

实践锻炼

按导师要求和指导开展助研、助教、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工作活动,完成实践报告。

≥2


3-5学期

5

中期考核

研究生中期考核在学位论文选题报告通过半年至十个月后开展。研究生进行自查,撰写总结报告,导师和学院对研究生进行综合评定,给予具体意见,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和备案。中期考核合格者才能继续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学院考核小组要对研究生论文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1


第5学期


七、学位论文

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培养计划要求修满学分、完成各培养环节并完成学位论文撰写,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且论文通过专家评审后,按《武汉工程大学授予硕士学位条例工作实施细则》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同时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在本专业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在本专业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1篇且被SCI或EI收录,或获得1项授权发明专利,方可按《武汉工程大学授予硕士学位条例工作实施细则》进行学位评审。

注:以上成果均必须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发明人,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发明人, 且必须以武汉工程大学化工与制药学院(或环境生态与生物工程学院或绿色化工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或湖北省新型反应器与绿色化学工艺重点实验室或药物研究院)为第一单位;多个第一作者时只认定第一个;多个指导教师时只认定第一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