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1.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 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3. 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1. 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职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和调剂方案, 组织实施和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 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审核本学院的拟录取名单,处理突发事件。
2. 复试工作督察组
职责:负责全程监督和巡查学院复试工作。
3. 复试专家组
学院按招生学科(专业)成立若干个复试专家组,每组由不少于5 人的本学科的研究生导师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
职责: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4. 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
职责:负责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和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5. 复试应急处置组
职责:负责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预案和演练,确保本单位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6. 复试技术保障组
职责:为网络远程复试提供技术保障。
三、复试要求
1. 复试资格:一志愿考生单科和总分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A类考生分数要求。
2. 招生计划数:以学校下达的计划为准。科教融汇协同育人联合培养项目招生计划3人,专业为制药工程和制药化学学硕,与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联合培养,在复试的时候一并选拔。
3. 复试比例:按照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差额复试。
四、复试内容
(一)资格审查
1. 材料核查
第一志愿考生截止时间:2025年3月24日下午14:00点。调剂考生以学院公布时间为准。
2. 具体要求:
请将以下材料整理(扫描或者拍照)至一个word文档中,转存为pdf格式,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复试专业”形式命名文件,并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复试专业”为邮件主题发送至22084205@wit.edu.cn邮箱。
(1)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可打印或在A4空白纸上抄写《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本人签名。
(2)身份证(正反两面)、准考证等身份证件。
(3)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考生: 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单、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国家承认学历的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毕业生、境外高校届时可毕业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成绩单、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影印件各一份。
(5)《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需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考生选择性提交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3. 身份确认
考生身份通过“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确认。
4. 复试费交纳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00元/人次。未交费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安排复试。
5.《诚信承诺书》签订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并按照学校网络远程复试要求进行复试。
(二)复试形式
复试主要对考生的外国语水平、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培养潜力、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查。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通过云考场视频进行。
(三)复试内容
1. 外国语能力测试
外国语能力测试主要通过考生与面试专家视频面对面交流考查学生的外国语(英语)听力、外国语(英语)口语能力。
外国语能力测试时间:2025.3.25(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以学院公告时间为准。
2. 专业素养
考生随机抽取相应科目的试题进行在线作答,当场展示作答结果。
笔试时间:2025.3.25(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以学院公告时间为准。
笔试科目:报考制药化学、化学工程的考生由物理化学、有机化学中任选一门;报考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工业催化的考生由化工原理、有机化学中任选一门初试未考科目;报考制药工程的考生由化学制药工艺学、药物合成反应中任选一门;报考物理化学的考生由有机化学和分析化学中任选一门;报考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的考生由物理化学、化工原理、有机化学中任选一门初试未考科目;报考制药工程(专业学位)的考生由药物化学、有机化学中任选一门初试未考科目。
笔试科目参考书:详见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考试大纲。
3. 综合素质
复试专家组以面试方式对考生的创新能力、培养潜力、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查。
时间:2025.3.25(第一志愿考生)
(四)成绩核算
1.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按外国语能力占20%、专业素养占30%、综合素质占50%计算。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外国语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20%+专业素养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3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5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下同)。
2. 初、复试成绩按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计算(初试各门考试总成绩应换算成百分制)。
3. 复试成绩待复试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五、其他工作
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录取工作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学院招生计划和复试工作细则进行录取。
1.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 录取原则:按照复试阶段,实行分批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根据调剂批次分批次录取调剂考生。各批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 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七、信息公开
学院适时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方案,学院或学科、专业、方向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成绩和联系咨询电话等。
八、申诉方式
联系信箱:09014301@wit.edu.cn
电话号码:027-87195641
申诉联系人:化工与制药学院 周老师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武汉工程大学化工与制药学院
九、注意事项
其他复试相关事项会及时发布在学院主页及考生QQ(698463453)群上,请考生密切关注。
武汉工程大学化工与制药学院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