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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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

基本信息

层次

硕士

类别

学术学位

学习方式

全日制

主建学院

化工与制药学院

共建学院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环境与生态工程学院、管理学院

学科专业

学科门类

工学

专业代码

0817

专业名称

化学工程与技术

英文名称

Chemical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

所属一级学科名称及代码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7

适用二级学科名称及代码

化学工程081701,化学工艺081702,生物化工081703,应用化学081704,工业催化081705,应用微生物学0817Z1,制药工程0817Z2,工业工程0817Z3

制定标准

按照一级学科修订


化学工程与技术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位类型:学术型 学位层次:硕士 一级学科(专业类别)代码: 0817

授 工学学位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致力于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道德修养和学术品德,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工程技术和科研的能力,具备优良的创新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宽的国际视野,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化学工程与技术方面的高级科学技术人才。对于硕士学位获得者的具体要求为:

(1)较好地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本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在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

(3)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领域)的外文资料及撰写论文。

(4)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宽的国际视野,注重个人修养,身心健康。


二、学科简介及研究方向

我校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是湖北省重点学科,学校于2008年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化学工程与技术硕士授权一级学科的培养单位,2013年获批博士学位授权点。本学科被湖北省评为本领域的唯一优势学科;我校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3个学科都已进入全球ESI排名前1%。目前,我校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下设8个二级学科,即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工业催化、应用微生物、制药工程和工业工程。

1.化学工程

化学工程主要研究化工传递过程、化工热力学、分离工程、化学反应工程等科学、工程和技术问题,发展过程工程科学的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技术,以指导化工过程工艺开发、装置设计和工厂改造。本学科既注重实验研究,也重视运用计算模拟技术进行研究。主要研究方向有:(1)化学反应器与过程强化技术;(2)分离过程与技术;(3)资源化学工程与技术;(4)化工过程装备及应用。

2.化学工艺

化学工艺是以化学方法为主,以改变物质组成与物质结构产生新物质为目的的生产过程和技术,它着重解决产品的路线与方法。我校化学工艺学科被湖北省人民政府授予“湖北省高校有突出贡献的创新学科”,主要研究方向有:(1)石油炼制与石油产品加工;(2)绿色化学合成工艺;(3)资源综合利用与加工;(4)精细化学品合成与设计。

3.生物化工

生物化工是生物学、化学、工程学等多学科组成的交叉学科,研究有生物体或生物活性物质参与的过程中的基本理论和工程技术。它是一级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和重点发展的二级学科,在生物技术产业化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我校生物化工二级学科为湖北省重点学科,主要研究方向有:(1)生物质能源;(2)微生物发酵工程;(3)生物材料;(4)环境微生物工程;(5)生物制药。

4.应用化学

应用化学是将化学基本原理和知识应用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个相关领域的应用型学科。为“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的重要分支。其主要研究方向包括:(1)化工环保新材料;(2)手性分子的制备与分离;(3)精细化学品;(4)化学与生物传感器;(5)药剂开发与应用。

5.工业催化

工业催化是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的一个重要分支,主要研究化学工业催化剂的设计与制备、催化反应动力学、催化剂失活机理及再生等;研究新颖催化反应工艺路线,改进产品的制备方法,开发环境友好催化反应过程;研究用催化技术进行资源综合利用与新产品开发。主要研究方向有:(1)催化新材料与新技术;(2)催化反应工程;(3)环境催化。

6.应用微生物

应用微生物学是一门研究在国民经济中得到广泛应用并能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的微生物的科学。应用微生物主要包括两大类:当前有使用价值、能制造出较高经济效益的微生物;具有较高开发潜力的微生物。主要研究方向有:(1)微生物工程;(2)生物质能源;(3)微生物控制与资源开发。

7.制药工程

制药工程是药物规模化研究开发和工业化制造药物的工程技术学科,其所研究的对象是具有特定治疗功能的药物的工业制造实现途径。研究的内容涉及药物设计、合成、筛选或制备、制药工艺、药厂设计与建造、制药机械及制剂形式(包括药用高分子材料、药用辅料的设计合成与应用)等“药物”的研制、生产和流通全领域的工程技术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都必须依赖于药学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和生物学学科的衔接及配合。主要研究方向有:(1)药物过程开发与工程设计:从化学反应工程角度,阐明工程单元设施的集成及强化规律,为药物合成的设备与设施设计、安装和运行提供理论与实践的依据;(2)化学制药工艺及工程:从国际上较流行的动态药品生产管理规范(Current 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 简称为cGMP)角度,弄清制药过程不同规模物质和能量转化与传递的微观和宏观规律,为符合cGMP要求药品制备的设备与设施设计、安装和运行提供理论与实践的依据;(3)制剂工艺及药用高分子材料:从药物制剂工程学的角度,揭示药用高分子材料的粉体学性质、压缩成型性和迁移性等,为制剂工程化的设备与设施设计、安装和运行提供理论与实践的依据。

8.工业工程

工业工程学科主要从事精益生产、物流与供应链、生产系统仿真、智能制造与物流系统、管理信息化等领域的科研工作,培养具备现代工业工程和系统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素质和能力的高级人才。


三、培养方式

根据培养目标要求,研究生的培养过程可分为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两个工作阶段。为加强学生科学素质和工程能力的培养,在课程学习阶段和论文研究阶段应穿插完成科研与专业实习、实践环节等工作。

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后一周内制订出培养计划,一般情况下应在第一学年内按照培养计划完成所选全部课程学分,于第五学期完成中期考核,并完成教学实践环节。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1年。因故不能按时毕业需延长学习年限者,需本人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报研究生院批准。一次申请延长期一般不超过1年,延长期内的研究生不再享受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资助。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提前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学习、教学实践环节和学位论文撰写工作,并符合毕业的条件,经本人申请,经导师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批,可提前答辩,提前毕业。提前毕业时间不超过1年。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最低总学分要求为35学分,其中最低修课学分要求为28学分(学位课22学分,非学位课6学分)、开题报告2学分、学术活动2学分,中期考核1学分、实践教学环节2学分。


六、培养环节

序号

环节名称

安排及要求

学分

实施方式及考核标准

时间节点

1

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教育

根据教研厅〔2019〕1号文件要求开设关于“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教育”的必修课程(6学时,不计学分)。

0

研究生在入学初需参加由学校学院组织的“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教育”讲座。

新生教育环节

2

论文选题

完成课程学习和规定的学术活动,确定研究方向,按导师要求开展文献查阅和综述撰写。

2

研究生在硕士二年级上学期需参加开题报告,同时递交开题报告纸质材料。

3-4学期

3

学术活动(含创新创业实践)

按照《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管理规定》开展,学术活动总学分数为2,完成规定的一半学术活动工作可取得1个学分。研究生在论文开题前应取得1个学术活动学分,在申请毕业答辩前取得剩下的1个学术活动学分。

2

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学术讲座不少于6次。

2-5学期

4

实践锻炼

按导师要求和指导开展助研、助教、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工作活动,完成实践报告。

≥2

研究生在学期间需公开在学校学院的学术论坛做学术报告至少1次。

3-5学期

5

中期考核

研究生中期考核在学位论文选题报告通过半年至十个月后开展。研究生进行自查,撰写总结报告,导师和学院对研究生进行综合评定,给予具体意见,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和备案。中期考核合格者才能继续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学院考核小组要对研究生论文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1

研究生需参加由学校学院组织的论文中期考核并撰写总结报告。

第5学期


七、学位论文

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培养计划要求修满学分、完成各培养环节并完成学位论文撰写,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且论文通过专家评审后,按《武汉工程大学授予硕士学位条例工作实施细则》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同时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在本专业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本专业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1篇且被SCI或EI收录(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或获得1项授权发明专利(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者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方可按《武汉工程大学授予硕士学位条例工作实施细则》进行学位评审。

注:以上成果必须以武汉工程大学化工与制药学院(或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或环境生态与生物工程学院或管理学院或绿色化工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或湖北省新型反应器与绿色化学工艺重点实验室或药物研究院)为第一单位;多个第一作者时只认定第一个;多个指导教师时只认定第一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