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首页  >  学院新闻  >  正文
化工与制药学院召开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督导试点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15-11-13 点击数:

(通讯员 许守飞)11月11日下午,化工与制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督导试点动员大会在武昌校区科教大楼召开,学生工作部部长路海华,化工与制药学院党委书记王雪梅、党委副书记王火利,督导员黄国琴、王永忠、罗楚芬、罗勤、朱成城、乔道林、宋莲珍出席会议,会议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郑冬洁主持。

路海华部长对离退休老教授、老领导、老干部积极参与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化工与制药学院在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督导试点方面所做的准备工作表示充分的肯定,对落实和推进好试点工作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希望化工与制药学院能够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深化,在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督导试点的基础上,尝试进一步延伸到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当中,形成具有借鉴和推广价值的宝贵经验;二是希望督导员同志通过督导工作发现和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切实监督好班级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助学作用,并教育引导贫困生做到志存高远、克难奋进、心怀感恩,力争早日成才;三是希望学生工作队伍主动为督导员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热情的服务,虚心自觉地接受监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奖助学金评审环境。

王雪梅书记对路海华部长莅临学院指导工作、督导员帮助学院开展奖助学金评审工作表示感谢,并就学院完成好试点工作任务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全体辅导员、班主任要提高对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督导试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深入领会会议精神,全面把握评审程序,自觉接受评审监督,认真做好奖助学金评审各项工作;第二,希望督导员、辅导员、班主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沟通,充分发挥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共同形成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合力;第三,严格遵循评审程序,认真落实评审要求,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使得各项评审工作经得起检验,真正发挥奖助专项资金帮难扶困的作用,力争全面取得试点工作的圆满成功。

王火利副书记就督导试点工作进行了政策讲解,就评审重点环节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六不准”的评审纪律要求:不准私自平分奖助学金,不准以提取班费、“请客吃饭”等名义挪用奖助学金,不准拉票贿选,不准采取收取“好处费”等违规违纪行为私定受奖受助人,不准违反评审程序进行评审,不准私自脱离督导员的监督进行评审。

辅导员李哲伦就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

大会上,路海华部长、王雪梅书记为八位督导员颁发了聘书。

学院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