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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与制药学院关于加强2018届毕业生相关管理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8-03-09 点击数:

各位毕业生:

本学期为毕业设计和论文时间,请同学们严格按照学校教学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毕业实验工作。

毕业论文进各指导教师实验室,毕业设计专用教室安排如下:

流芳一教L1219教室:14化工1-3;14精化1-2;14侯氏1-2.

流芳三教L3219教室:14化管;14化工中外交流;14能源1-2;14制药1-2;14制剂1-2。

学生外出考研复试或找工作,请跟论文或毕业设计指导老师提交书面请假单,并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返校后及时销假。对于未经批假,私自外出的,缺席1天按6个学时计算,累计12个学时,给予警告处分,24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超过24学时给予记过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于违纪处分放入本人档案,将直接影响以后就业和升学。

同时温馨提醒同学们,毕业季注意以下事项: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校园秩序,不打架、不酗酒;注意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2、按照学校、学院和指导老师要求,认真完成论文(设计)、积极参与答辩,确保圆满完成学业;

3、做好宿舍卫生事宜,注意用电安全,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器;

4、做好户口、档案的派遣工作,主动参加学校和学院为毕业生举办的各种纪念活动,按时办理好各项离校手续;

5、警惕“校园贷”“传销”等陷阱;

6、珍爱校园一草一木,不损坏校园财物,珍惜同学情、师生情。

                               化工与制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