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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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与制药学院关于做好清明节假期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9 点击数:

学院全体师生:

按教务处统一安排,清明节放假时间如下: 4月2日(周六)、3日(周日)按照课表正常上课,4月4日(周一)放假停课

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清明节放假期间的相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1、各年级各班做好假期离校登记工作,掌握学生假期去向。放假期间禁止学生以组织名义集体外出旅游。如个人自行外出旅游,需向班长、支书请假,并填写《化工与制药学院学生请假登记表》(见附见),由班主任签字后交年级辅导员,并于4月1日上午以年级为单位交郭洪伟老师处。

2、各班班长负责对本班同学所在宿舍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学生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使用液化气、酒精等生火做饭,学生宿舍不得留宿他人,离开宿舍前,必须关好门窗,做到人走电断,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如遇意外事故,及时报警求助,并向负责老师汇报。

3、由于本科生毕业论文的开展,本科生进入实验室后,指导老师必须事先对其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消防安全教育,保证学生熟悉实验室的管理规定及实验室的安全规范。

4、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再次强调实验室安全,并要求研究生重新学习《化工与制药学院消防安全知识》,保证实验室用电、用水、用气安全,做到人走电断,确保实验室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化工制药学院

2016年3月24日

附件:《化工与制药学院学生请假登记表》

化工与制药学院学生请假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