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根据《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武工大研发〔2021〕11号)、《武汉工程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组织领导
1. 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推免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实施。主要职责: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遴选组建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审核拟推荐名单并提交至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
组 长:熊勤钢
成 员:余响林、吴华东、古双喜、吴风收、张林锋、陆小军
2. 成立推免工作督查组,对推免工作全程监督。主要职责:对学院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组 长:杨海波
成员:周 丹、谌伟民、何禄英、常琬笛
3. 成立专家评审小组
从学院相关专业的教授专家中抽取7人,组成专家评审小组。主要职责:开展综合考核工作。已作为B类计划的推荐专家,原则上不得参与审核和考核工作。
二、 推荐原则与范围
(一)推荐原则: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学院推免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 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综合能力的考核,择优选拔;鼓励学科交叉,校内、校际交流。
(二)推荐范围:推免生的选拔对象应是本校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和留学生。
三、 推荐类别与条件
学院推荐免试生计划分A类计划和B类计划,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品行优良,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行为。
3. 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收研究生规定的体检标准。
4.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综合能力。
(一)A类计划及推荐条件
第一至六学期全部必修课(含专业选修课)合格,且成绩优秀。
合格是指:第1至6学期全部必修课(含专业选修课)合格(无不及格记录);
成绩优秀是指:平均成绩(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按加权平均分算法)在85分以上;且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710分制),“化学工程与工艺(辅修英语)”的学生若推免英语相关专业,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100分制),“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外方课程需合格(无不及格记录)。
(二)B类计划及推荐条件
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第1至6学期所修课程(按标准学制正常学习应修课程计算)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在本专业前30%,且全部必修课(含专业选修课)须合格(无不及格记录)。同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下列条件均以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单位):
1. 发表科研论文。以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以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则需排名第一),在SCI、CSSCI、SSCI、 EI、中文核心或国内卓越梯队期刊及以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论文接收时间应在2025年9月6号之前(不含6号)。
2. 参加科研竞赛获奖,具体竞赛名单和奖励得分标准参考附件1和附件2。
作为主要负责人(姓名排位为第一顺位)参加与专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以武汉工程大学化工与制药学院大学生竞赛排行榜项目名单为准),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不含附属赛事)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其他竞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3. 出版专著。主编并公开出版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
4. 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专利)。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一项及以上者。
B计划特殊学术专长推荐生,须经本校3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且有关证明材料应在学院内公示。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数量不超过学院总计划的18%。
四、 推荐名额分配
(一)学院推免生名额为30名,其中含A类计划不少于25名,B类计划不多于5名。A类与B类计划候选学生分类考核排序,择优推荐。
(二)学院实际推荐人数小于所分配的名额时,剩余名额由学校收回并由学校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分配。学院公示结束,推荐名单报学校后,学生放弃推荐,空出的名额由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分配。
五、 综合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流程如下:
1. 自我陈述:准备5分钟以内的自我陈述,陈述主要分两个方面:一是针对自己在校期间的思想道德、学习成绩、身心健康、获奖荣誉及学术科研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表述,如涉及个人证书、荣誉、科研等方面的陈述内容,须结合PPT或者相关附件材料进行展示;二是对自己的申报类型、申报学校和申报专业的原因及自己存在的优势进行表述。
2. 答辩:自我陈述后,由现场评委进行提问,学生可根据评委提出的问题进行30秒的思考,并发表自己的见解,答辩时间控制在3分钟内;
3. 计分方式:现场由评委根据陈述部分和答辩部分的表现综合计分。
六、 推免生遴选工作程序
1. 推免报名工作截止后,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专家评审小组对获得资格的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
2. 学院按照“总成绩=学习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奖励得分(最高20分)+学院综合考核得分(最高10分)”的方式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学习成绩:第1至6学期必修课程(含专业选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学习成绩(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某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该门课程的学分)/∑(必修课程学分)。奖励得分:按《武汉工程大学推荐选拔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值奖励办法》(见附件2)确定。综合考核得分由考核专家组给出成绩。
3. 总成绩经确认无误后,学院分A类计划、B类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总成绩并列者,A类计划根据学习成绩高者排序靠前原则确定位次,B类计划根据奖励得分高者排序靠前原则确定位次。
4. 学院根据分配指标和候补比例,按照总成绩排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5. 如B类计划有剩余,相关指标纳入A类计划名额并按候补排序依次增加名额。
6. 在学院总成绩排序公示截止时间之前,各专业(方向)内如有学生自动退出,按本专业排序候补顺序递补;在学院总成绩排序公示截止时间之后,学院如学生退出,由学校按学院排序候补顺序核定候补人选补上。
七、 时间安排:
1. 9月4日至9月5日,学院将学校有关推免政策告知2026届本科应届毕业生。
2. 9月6日至9月8日,公布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符合推免条件的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按要求填写附表1《武汉工程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和附表3《武汉工程大学推免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于9月8日下午17:00之前提交学院辅导员张宇轩老师或张小琪老师,并提供奖励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的纸质与电子版,申请人签字确认。
3. 9月9日至9月10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具体选拔条件评定审核候选人材料,核对学习成绩和奖励得分后进行排名,按学校下达名额的1: 1.5确定进入推免复试名单。获得推免复试资格学生的申报和附件纸版材料在学院进行公开展示,接受咨询处理异议。
4. 9月11日 学院组织专家对获得复试资格且公示材料无异议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并计算总成绩。学院分别根据A类计划、B类计划计划名额,对学生按总成绩分类进行排序,并将初选结果及附件材料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并接受咨询处理异议。参与排序的学生总数不超过学校下达学院名额总数的1.2倍。
4. 9月14日,学院将公示后确定的初选名单以及相关支撑材料,连同推免生申请表、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送学校有关部门。
八、 管理和监督
(一)学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待录取学生最后1学年的培养、管理和指导工作,使其扎实、圆满地完成本科学习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二)在待录取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受到纪律处分;
2.必修课程(含专业选修课)出现补考记录;
3.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4.其他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情况。
凡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的,取消相关学生推免生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学院纪委书记办公室:西北区1号楼201室
联系人:周老师
监督电话:027-87195641
联系邮箱:09014301@wit.edu.cn
九、 工作要求
(一)本办法中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文件冲突的内容,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为准。
(二)学院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及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推免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回避制度,确保本次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武汉工程大学化工与制药学院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