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根据《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武工大研发〔2025〕30号)、学校《关于做好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荐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二、组织机构
1. 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负责推免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实施。主要职责: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遴选组建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审核拟推荐名单并提交至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办公室等。
组 长:熊勤钢
成 员:余响林、周丹、古双喜、吴华东、张林锋、吴风收
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主任:余响林
成员:张林锋、吕慧、张小琪、张宇轩、黄远鑫、汤曦、高慧、陈杜刚、刘伟、叶家伟
2. 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督查组。主要职责:对学院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组长:杨海波
成员:周 丹、熊芸、何禄英、魏开红、常琬笛
3. 成立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
从学院相关专业的教授专家中抽取7人,组成专家审核小组。主要职责:对学生提交的高水平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的真实性、原创性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已作为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的推荐专家,原则上不得参与审核和考核工作。
三、推荐对象
推免生的选拔对象应是本校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7年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和留学生。
四、推荐条件
(一)普通推免生应符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品行优良,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行为。
3. 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收研究生规定的体检标准。
4.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综合能力。
5. 第1至6学期全部必修课成绩合格且无不及格记录,第1至6学期必修课按学分加权的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在本专业前30%,且加权平均成绩在85分及以上;
6. 外语成绩达到学校统一要求:非英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710分制)。
(二)普通推免生中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需先满足推荐条件(一)中的1.2.3.4条件要求,且第1至6学期必修课按学分加权的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在本专业前30%,全部必修课成绩合格且无不及格记录,同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所有成果第一完成单位须为武汉工程大学):
1. 发表科研论文。以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被SCI、SSCI、EI期刊、CSSCI、北大中文核心等收录。论文接收时间应在2026年9月8号之前(不含8号)。
2. 参加科研竞赛获奖。作为主力队员(姓名顺位排在前五者)参加科研竞赛全国赛(包含现行《武汉工程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中所列竞赛项目以及“挑战杯”系列竞赛专项赛),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含专项赛)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其他竞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须经本校3名以上本学科教授联名推荐,且相关证明材料在学院内公示。
五、推荐名额分配
(一)学院推免生总名额为45名,根据各专业学生人数确定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分配详见下表。
专业 | 学生人数 | 推免名额 |
制药工程 | 94 | 8 |
药物制剂 | 47 | 4 |
能源化学工程 | 61 | 5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324 | 28 |
合计 | 526 | 45 |
(二)各专业实际推荐人数小于所分配的名额时,剩余名额由学院收回并由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另行分配。有学生放弃推荐或者取消推荐的,按本专业排序候补顺序递补;本专业无递补的,可递补其他专业中综合成绩较高者;学院无递补推荐名单的,剩余名额由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另行分配。
六、综合考核方式
本综合考核对所有申请者开展,用于对学生提交的高水平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的真实性、原创性进行审核鉴定,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成果,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1.PPT汇报:准备3分钟以内的ppt,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情况的描述,学术科研和竞赛成果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和附件材料展示等。
2. 答辩:自我陈述后,由现场评委进行提问,学生可根据评委提出的问题进行思考并发表见解,答辩时间控制在2分钟内。
3. 认定结论:专家审核小组根据学生陈述与答辩情况,出具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成果,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七、推免生遴选工作程序
1. 推免报名工作截止后,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所有推免生申请者组织专家审核认定。
2.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 = 学业成绩 + 奖励分(奖励分最高不超过10分),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学业成绩:第1至6学期必修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公式为:学业成绩(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 ∑(某门必修课成绩×该门必修课学分)/∑(必修课学分)。奖励分:按照《武汉工程大学推荐选拔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值奖励办法》(武工大研发〔2025〕30号附件)执行。竞赛项目分类及层级认定参照《武汉工程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武工大创发〔2026〕1号)及其附件《武汉工程大学学科竞赛分类明细表》执行。
3. 学院对推免生分专业,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成绩并列者,根据学业成绩高者排序靠前原则确定位次。
4. 初选名单及相关支撑材料公示3天无异议后,连同申请材料报送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办公室。
5. 在学院初选名单公示截止时间之前,各专业(方向)内如有学生自动退出,按本专业排序候补顺序递补,如本专业人数不足,可以递补到学院其他专业,综合成绩高者优先递补;在学院初选名单公示截止时间之后,如有学生退出,由学校按学院排序候补顺序核定候补人选。
八、时间安排
1. 9月4日前,学院将学校有关推免政策告知2027届本科应届毕业生,组织动员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申报。
2. 9月5日至9月8日,符合推免条件的2027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按要求填写附表1《武汉工程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和附表3《武汉工程大学推免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申请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还需完整填写附表1续表部分的内容,并补齐三名专家的推荐意见和签名。请于9月8日下午17:00之前提交至西北区1号楼108办公室黄远鑫老师或张小琪老师,并提供奖励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的纸质与电子版,申请人签字确认。所有奖励证明材料计算范围为申请人入学开始,至2026年9月8号之前(不含8号)。
3. 9月9日至9月10日,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根据具体选拔条件核对学习成绩和奖励分后进行初步审核,学生的申报和附件纸版材料在学院进行公示,接受咨询处理异议。
4. 9月11日,学院组织专家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并计算总成绩。学院对学生分专业按总成绩进行排序,将初选结果及附件材料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并接受咨询处理异议。
5. 9月14日,学院将公示后确定的初选名单以及相关支撑材料,连同推免生申请表、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送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办公室。
九、管理和监督
(一)学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待录取学生最后一学年的培养、管理和指导工作,使其扎实、圆满地完成本科学习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二)凡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的,取消相关学生推免生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按规定记入相关诚信档案。
(三)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学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报备并全程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我院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报备。如发现未按规定回避或报备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学院纪委书记办公室:西北区 1 号楼 201 室
联系人:周老师;监督电话:027-87195641
联系邮箱:09014301@wit.edu.cn
十、工作要求
1.本细则中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文件、学校管理办法冲突的内容,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2.学院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及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推免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回避制度,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 学生对推免工作有质疑的,可先向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反映;对学院处理意见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反映。
4.本细则适用于2027届本科毕业生推免遴选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负责解释。
武汉工程大学化工与制药学院
2026年9月3日